離婚分割房產交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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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分割房產交税嗎?

離婚分割房產交税嗎?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税的批覆》(國税函[1999]391號)文件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111號)文件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

(一)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9]78號)文件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需要注意的是,關於個人所得税,雖然沒有直接説“離婚財產分割”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税,但是離婚財產分割時,按法律規定要判定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對婚後財產不管這個房屋的產權名是誰(其中一方),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繳納個人所得税。

二、離婚房屋過户費用問題,離婚房屋過户費用有哪些?

(一)、費類:

1、登記費

2、交易手續費;

3、工本費

(二)、税類:

1、契税;

2、印花税

在離婚房產過户費用的問題上,大部分離婚夫妻關注的還是離婚房產過户是否會免收契税。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房產過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況處理:夫妻離婚,對共有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徵收契税。原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徵收契税。但是離婚房產過户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體地區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數額可能會有區別。因此,在離婚房產過户時,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諮詢。也可以諮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辦理離婚房產過户。

離婚分割房產的,往往會涉及到房產過户的問題,因此有的人就認為會涉及到納税的問題。但其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分割房產的一般是不徵收契税。也就是説上文中提到的離婚分割房產交税的説法就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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