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能改房子的預售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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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能改房子的預售合同嗎?

房屋在我國對於每個人來説都很重要,不僅僅是我們的個人財產,也是我們家庭的象徵。那如果兩個人無法在一起生活,決定離婚了。那房屋的後續問題該如何解決呢。下面就離婚能改房子的預售合同嗎我國法律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商品房預售人申請。

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手續由預售人單方辦理,並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複印件的,需加蓋原件存放處單位公章,委託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記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二、主管行政部門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預售人提供材料齊備的,房產部門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備案手續,在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表上籤署意見,並在備案表和預售合同上加蓋“商品房預售登記備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預售登記表,另兩份分別由預售人、預購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門審批

1、初審:審批科經辦人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寫《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表》,並將材料呈科領導審核。

2、審核:審批科負責人審核通過後,在《商品房預售備案登記表》上蓋備案章(1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關於“商品房預售需要登記備案嗎商品房預售怎麼登記備案”相關問題的解答。2007年修訂後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房地產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能方便進一步加強,同時存在某些條款不易理解,特別是對於商品房預售是否需要登記備案這樣的在法律性質界定上不是特別清楚,許多購房者可能會以為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合同簽訂時就成立並生效,而忽視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在房屋預購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預售合同備案登記之後,第三人在購房時可以通過房管部門的登記進行查詢,不能依善意取得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保障在先購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發了一些不必要的訴訟,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於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另一面也是源於法律概念和體系本身的複雜,每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畢竟是有限的,因為解決一個糾紛而去專門研習一部法律既無必要也浪費時間,正所謂術業有專攻,糾紛出現後諮詢或者委託律師是非常必要的。

根據我國的相關房屋預售合同規定,只要是符合相關規定條款的合同,都可以到相關的登記部門進行辦理相關合同的更改。這裏值得大家特別注意的是,大家一定要帶好相關材料,和辦理時間的準備。以免影響你的辦理流程,和生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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