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在哪寫才有效力?
一、離婚協議在哪寫才有效力?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的內容,只要符合意思自治原則,協議內容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協議書包含內容
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
附加信息: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 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問題)
3.夫妻一方生活困難時另一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法和期限
4.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財產(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和債權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等事項
5.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協議書要求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範:
(1)明確表示雙方自願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願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塗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
1、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最好請專業人士擬定條款。
2、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後,是沒有生效的,雙方領了離婚證,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經過法定的認可),該協議就不能生效。
綜上,自願離婚是當事人的自由選擇,只要所訂立的離婚協議都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論在哪裏寫,都是有效力的。但是離婚協議書上需要寫清楚財產和子女撫養的問題,避免後期遇到更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