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91K

一、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的?

怎樣寫離婚協議書才有效的?

首先並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的,必須辦理了離婚登記才能生效。

1.離婚協議書不是雙方簽字就生效,而是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才生效,只要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是可以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反悔的,雖然離婚協議的內容可以反悔,但是這份離婚協議畢竟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呢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將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作為參考依據。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是不能夠違反法律的規定,比如: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不得再婚或是不能再生育,不享有孩子探望權等等,這些都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都是屬於無效的條款。

二、男方提出離婚沒孩子對誰有利的?

如果沒有孩子的話,對於雙方來説都是有利的。

1.如果雙方感情已破裂,拖,對雙方都是痛苦。

2.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3.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願意離婚,或願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三、如果離婚冷靜期內可以起訴嗎?

一般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1.《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一般情況下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四、一般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首先要注意的是,離婚冷靜期其實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如果婚姻一方的當事人受到了家暴或者是其他形式的虐待,那麼是不適用於離婚冷靜期的,可以直接起訴離婚,法院也是會支持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