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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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想要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的話,一般是不能夠再進行協議離婚了,當事人在這個時候可以向法院進行上訴進行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必須有訴訟條件: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如果沒有明顯的上述訴訟條件,則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可能會不予支持,等判決書生效後六個月再行起訴,第二次法院一般情況下會判離。

二、被告人兩次不出庭能判離婚嗎

不能。因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所以對於離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被告人兩次不出庭是不能夠判決離婚的。離婚案件當中需要雙方都到庭,除非有特殊情況或者自身不能夠表達意志除外,如果被告拒不出庭的話,會被強制傳喚進行出庭。如果雙方滿足夫妻關係破裂的條件的話,那麼法院就會允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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