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離婚但想爭取子女撫養權怎麼辦?
一、男方離婚但想爭取子女撫養權怎麼辦?
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在撫養權存在爭執,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2、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8、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父母離婚,對於孩子來説是最難受的,沒有完整的家庭對於孩子的成長也是不利的。談到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就成了重點。離婚時男方想要爭取撫養權的,那麼在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男方爭取撫養權時應做好的證據準備
對應以上條件,男方為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可從以下方面準備證據:
1、醫療機構出具的,男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並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父親生活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8、男方有相當強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撫養權是離婚的一個熱點問題,離婚的家庭中有孩子,因為雙方離婚之後就沒有法律上的關係了,所以孩子一定要判決撫養權,才能夠更好的成長生活,一般給有利條件的一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