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提離婚 -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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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提離婚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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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最説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夫妻雙方往往希望儘快解除婚姻關係擺脱對方,但什麼時候可以提離婚呢?提起離婚訴訟在時間上抑或主體資格上有無法定禁區?不僅如此,還有的當事人還會有顧慮,先提離婚吃虧嗎?主動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是不是就意味着在離婚官司中處於被動不利的地位?本文將在以下的介紹中對這些問題為大家簡單解釋。

一、什麼時候可以提離婚

一部分當事人混淆了“提起離婚” 和“判決離婚”,不清楚自己在提起離婚上享有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就表明中國的婚姻法保障公民的離婚自由,夫妻雙方只要認為彼此感情破裂,就都有提出離婚的自由。

但離婚自由也不是絕對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這是大多數人的顧慮,其實大可不必,提起離婚的先後順序和當事人權益的保護沒有必然的聯繫。不可否認,有些當事人會利用另一方急於離婚的心理,故意拖延,以期對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權爭取上作出讓步,這是毫無法律根據的。實際上,夫妻雙方不論誰先提起離婚,都不會影響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人民法院並不會因為誰先提起離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據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方便生活、有利生產的原則處理財產問題,並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決。

實踐中,離婚訴訟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上當事人爭議頗多,理論上,先提起離婚的一方並不意味着吃虧,但是如果要想盡快得到離婚判決,又儘可能實現自己預期的目標,最好是委託專業的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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