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離婚想要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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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男方離婚想要孩子怎麼辦

我是男方離婚想要孩子怎麼辦?

男方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一般是要向法官證明自己有撫養孩子的條件以及孩子跟隨自己可以健康成長,比如説自己家住學校附近,可以讓孩子就近入學,或者是説自己擁有更高的學歷能夠給孩子帶來更好的教育。當然在離婚期間應該積極的陪伴孩子,最好是能夠做到以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撫養權的判決原則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

想要撫養權的就應該向法院證明自己撫養孩子可以給孩子帶來更好的條件。因為法院在判決撫養權的時候都是選擇條件較好的一方,但是10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也應該和孩子處好關係,讓孩子選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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