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離婚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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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離婚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般離婚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提起訴訟,同意立案,開庭審理,判決離婚。

1、聘請律師諮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或者不准許離婚對於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後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准予離婚辦理。對於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二、一般起訴離婚的資料是怎樣的?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3.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三、婚姻案件起訴離婚費用是怎樣的?

一般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的訴訟費用。

1.起訴離婚的費用,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是不同的。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2.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鑑定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一般的離婚案件每件需要繳納50~300元的訴訟費用,期間產生的其他的申請費,鑑定費等需要當事人墊付。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也需要當事人墊付。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那麼會有30天的離婚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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