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起訴離婚怎麼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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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那如果兩個人在異地的話,離婚應怎麼辦理呢流程又是怎麼樣的呢?首先是要確定管轄地,然後在寫起訴狀,而且原告還必須要準備訴訟的證據等等,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異地起訴離婚怎麼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訴訟法院的管轄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外離婚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進行起訴)。

(二)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決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

1、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從四個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礎;看婚後感情;看離婚原因;看有無和好的可能。

2、法定離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以《北京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關於協議離婚的規定為例,各地的關於婚姻家庭關係的地方法規應大體相同,可以借鑑參考。

第十五條 當事人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和子女撫養等問題已有適當協議的,必須雙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填寫離婚申請書, 簽名、按指印, 並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户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五)結婚證件或者證明;

(六)二寸單人半身免冠像片各兩張。

第十六條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住房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 對符合離婚條件的, 自當事人提交所需證件、證明和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離婚證必須粘貼像片,並加蓋鋼印。

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第十八條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九條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一)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二)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住房、債務處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四)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香港法院離婚程序

1. 呈請人向灣仔家事法院,提出離婚呈請書。

2. 呈請人以郵寄或送交方式,將呈請書交給答辯人,使他知道離婚程序已開始。如答辯人不知去向,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以登報、送給其親友轉交或其他方式送交呈請書。

3. 收穫呈請書後,答辯人可填寫認收書,向法院表明對呈請書的態度,例如是否要答辯、是否同意呈請人之各項要求等。答辯人必須在八天內,將認收書交回家事法院

4. 呈請人向法院申請排期聆訊該離婚案件

5. 呈請人及答辯人於聆訊日,到法院作證

6. 如雙方沒有爭執,法院對離婚判暫準離婚令,對子女監護權和扶助費等作出裁決。如雙方對子女監護權或扶助費等有爭執,法院將另訂日期處理。

7. 暫準離婚令頒佈後,沒有其他問題要處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最後離婚令8. 法院頒佈最後離婚令後,婚姻關係才正式結束。整個離婚程序,即使雙方沒有任何爭駁,也最少要花四個月以上。

綜合上面所説的,異地起訴離婚的話是必須要確定管轄地的,因為如果超過了住所地1年的話,那麼管轄地是可以改的,法院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來進行受理,所以,在異地起訴離婚是比在當地要麻煩一些,不過只要是手續齊全,法院也是會很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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