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如何離婚 - 怎麼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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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如何離婚,怎麼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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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男女婚後感情不和或感情變淡了,最終的結局就是離婚。但對於很多人來講,其實並不清楚男女雙方如何離婚。若離不了婚,就無法解除婚姻關係,那麼也就不能再次尋找自己的幸福。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您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男女雙方如何離婚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形式。如果是協議離婚,則婚姻雙方需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等事項達成離婚協議,然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提起離婚的一方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如果離婚的話,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以雙方的意願為基礎的,所以如果你父母協商同意你母親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如果協議離婚的話,一般來説涉及到的問題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對這兩個問題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後,可以持此協議及其他有關手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三)如果經過協商達不成一致協議的話,則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你父親對你母親有家庭暴力行為或你父親有與他人同居行為的話,則在離婚的同時,你母親有權要求你父親予以損害賠償,其中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這種賠償是在分割共同財產之外的。

二、離婚的會有哪些後果

離婚使夫妻之間因婚姻所發生的身份上、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隨之消滅,併產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一方對他方的經濟幫助、離婚損害賠償等問題的處理。這些在學理上被統稱為離婚的法律後果,又稱離婚的效力。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離婚對當事人身份上的效力。即夫妻之間的身份關係因離婚而解除,基於夫妻身份而產生的夫妻間的人身關係也隨之消滅。這是離婚最為直接的法律後果。

(二)離婚對當事人財產上的效力。男女因結婚而創設夫妻身份關係,在經濟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財產關係。無論是實行法定財產製或者約定財產製,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因離婚而終止,進而發生夫妻財產的清算、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經濟幫助的給付以及補償請求權等財產處理問題。

(三)離婚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律後果。具體包括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離婚後子女的直接撫養和探視、離婚後的子女撫養教育費的承擔等方面。

男女雙方如何離婚的問題,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實踐中,想要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的,可以由兩種方式,包括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必要時,還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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