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7.75K

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一、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後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二、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適用哪種程序: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可以説起訴離婚是夫妻離婚中兜底的一種方式,大多數夫妻都是在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才會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此時原告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主要就是50-300元,而其中如果有涉及到財產分割的,那也要根據財產的數額才能確定是否要多收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