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外情離婚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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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婚外情離婚房子歸誰?

有婚外情離婚房子歸誰?

有婚外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房子歸誰所有可以通過協商形式解決,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形式判決,無過錯方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法院在判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時也會傾向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一)、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此處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處理:

1、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父母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單獨贈與給子女,屬於子女的婚前財產,將房屋產權登記在子女及未來媳/婿共同名下的,視為對雙方的贈與。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2、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於支付方個人財產;

3、該房屋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該房屋產權的購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法院不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權後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六)、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處理為:

1、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房產分割。

二、婚外情離婚財產法院怎麼判?

如果夫妻選擇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財產,那麼法院將會按照法律規定,對外遇離婚財產分割作出判決。

(一)婚外情離婚財產法院怎麼判?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二)婚外情離婚財產法院怎麼判?什麼是無過錯?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所謂“有過錯”是指存在以下行為: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如果有外遇導致離婚時,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上述任何一種行為,那麼其就是有過錯的,另一方作為無過錯一方在分割財產時可以受到照顧。

綜上所述,因婚外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進行離婚共同財產分割時可以選擇協議分割或者訴訟分割,離婚夫妻共同房產歸屬問題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處理,如果都要爭奪房產,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形式判決處理,法院會按照優先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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