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子女撫養權離婚一個閨女怎麼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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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子女撫養權離婚一個閨女怎麼判?

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不是看孩子的性別,而是結合雙方的生育能力、經濟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質、生活習慣、生活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

一、法律不特別規定女兒判給誰、男孩判給誰,均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判決子女歸誰撫養。

二、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由此可見,離婚後如果夫妻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法院不會因為孩子的性別來決定撫養權歸屬,但是會根據孩子判給誰,更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未過哺乳期的孩子通常判給母親,八週歲以上子女在判決孩子撫養權問題時,法院會充分考慮孩子的個人意願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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