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辦理離婚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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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公證是公證處依法證明離婚的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離婚公證的流程是:
首先,應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為或是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申請;涉及財產轉移的公證事務應到申請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其次,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填寫申請表,如果委託別人代理的,應有委託代理書。但辦理委託、收養子女、遺囑等,不能委託別人,必須親自辦理。
1、申請人如實填寫領取的公證申請表,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和證件及複印件;
2、公證員接待受理申請人的公證申請;
3、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和證件進行審查,製作談話筆錄,並擬定公證書稿;
4、收費部門收取公證費用。
二、離婚手續辦理
(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願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訴訟離婚,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離婚公證在實踐中不常用到,所以很多人都不清楚該如何辦理離婚公證。今天,通過小編的詳細介紹,大家對如何辦理離婚公證應該有了足夠的瞭解吧。如果您在辦理離婚公證的過程中有什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為您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