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不允許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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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不允許起訴離婚

很多夫妻在無法協議離婚的時候,往往都會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但需要注意,在某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法律中有規定是不允許夫妻起訴離婚的。那究竟什麼情況下不允許起訴離婚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情況下不允許起訴離婚

(一)認為先提出離婚會吃虧,這種想法並無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任何的實務經驗可以證明。是不是吃虧,從訴訟角度來看,主要取決於訴訟前的準備是不是充分,證據收集是不是及時,以及法庭上法律的運用以及訴訟技巧和經驗。

(二)有婚外情就可離婚,有婚外情並不是離婚的法定條件。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離婚的法定條件。這裏的同居是指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這與婚外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證明有婚外情並不一定會判決離婚。有的婚姻當事人請一些所謂的私人偵探去調查對方的婚外情,往往事與願違。

(三)分居2年就可離婚或認為只有分居2年才能離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可以判決離婚。可見分居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同時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離婚的充分條件而不是必要條件,未分居但具備其他法定條件的仍可以判決離婚。有的夫妻感情隨已破裂,但誤以為只有分居2年後才能離婚,因此等待2年後再起訴,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二、起訴離婚注意哪些問題

(一)財產轉移誤區,有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前或在離婚訴訟中,常常轉移或隱匿共同財產,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變更房屋登記等,以為轉移了便萬事大吉,實際上往往會留下相關證據,還可能導致因惡意轉移而少分財產。因此轉移財產必須慎重,手段應當”高明”。

(二)青春損失賠償誤區有的女性婚姻當事人認為,在離婚時男方應當給予一定的青春損失賠償。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損害賠償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法院才能判決過錯方給予賠償。

(三)我不同意就別想離,有的當事人誤認為只要自己堅持不同意離婚就不會判決離婚。事實上,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感情已經破裂,即使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雖説,離婚也是當事人的自由,但現實中出於對其中一方或子女的保護,往往會規定一些情形不允許離婚,但主要是規定不允許起訴離婚。要是夫妻能夠就離婚協商一致的話,那麼進行協議離婚也是可以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駐馬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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