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養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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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就是涉外收養,那麼涉外收養條件有哪些呢?涉外收養人又應該滿足哪些條件呢?涉外收養與國內收養都應當適用中國法律,下面小編為您介紹一下涉外收養的條件吧。

涉外收養條件有哪些?

一、涉外收養的條件有哪些

(1)涉外收養的實質要件,涉外收養的實質要件,是指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收養中國兒童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收養中國兒童,應當適用中國法律,具備中國民法典規定的成立收養關係的一般實質要件,此與國內收養無異。

(2)涉外收養的形式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至第一千一百零九條規定了涉外收養應當履行的法定程序,即涉外收養關係成立的形式要件。

二、涉外收養人需滿足什麼條件

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託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託的收養組織(以下簡稱中國收養組織)轉交收養申請並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外國收養人的收養申請、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是指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領館認證的下列文件:

(1)跨國收養申請書;

(2)出生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5)身體健康證明;

(6)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7)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8)家庭情況報告,包括收養人身份、收養的合理性和適當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動機以及適合於照顧兒童的特點等。在華工作或者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提交前款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並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以上就是涉外收養所需要的條件,以及涉外收養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應當親自來華辦理登記手續,大家一定要注意具被收養條件的收養人才可以。如有特殊情況的可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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