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亡父母贍養費的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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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亡父母贍養費的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一、重慶工亡父母贍養費的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傷死亡公司不賠償如何處理

(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傷害事故發生1個月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可以在傷害事故發生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事故單位不申請,不賠償,那麼作為近親屬,要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近親屬可享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事故單位幫交有社保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沒有的,要求事故單位賠償。

三、工傷與公傷的區別有哪些?

主體及相互間關係不同。工傷發生在勞動關係中,也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公傷發生在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之間,這種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帶有行政屬性。

確定待遇的依據不同。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公傷待遇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能否參加工傷保險待遇不同。工傷可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傷不可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是享受相關的公傷待遇。

待遇支付主體不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公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

爭議解決途徑不同。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解決。對單位公傷待遇有異議的,只能先通過人事爭議仲裁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工死亡對於單位是必須要支付一筆死亡賠償的費用,但對於此費用的給予會結合勞動者生前的工資還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進行計算,而且這筆費用賠償下來之後會由死者的直系親屬獲得,對於無勞動能力或者是無固定收入的人會獲得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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