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日工資月工資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05K

誤工費日工資月工資計算方式是怎麼樣的?

誤工費在發生侵權事故的時候經常會涉及到的一個內容,關於誤工費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那麼關於誤工費日工資月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月工資就是合同規定的標準,日工資就是月工資的收入除以月的工作天數。

一、誤工費日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

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3日發佈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文)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予以調整。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11天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折算方法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而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資=(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12個月÷21.75天。

此種計算方法,以法定工作日折算為基礎,有法律依據,合乎法律邏輯,也體現了法律的社會屬性,能夠充分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二、誤工費特點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

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

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於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

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於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時間計算編輯1、非持續性的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傷害死亡的

從侵權行為開始計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時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計算誤工費,因死亡賠償金已補償預期收入)。

包含項目編輯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

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並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因為企業經營利益並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僱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計算公式編輯1、有固定收入的:

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注:對有固定收入的,應當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損失計算誤工費損失賠償。至於受害人是否能夠負擔得起,則是執行的問題。

2、無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

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狀況的證明包括納税憑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定型化標準):

誤工費=誤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業”判斷標準:

①產業分類標準;

②同一產業內的社會評價標準。

③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判斷標準(區別於民訴法上“受訴法院所在地”)。

(實踐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會對本轄區相關數據作出的統計(引用統計部門)為依據,以江西為例,如《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賠償項目參照指標》

誤工費日工資月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關於誤工費的月工資和日工資的內容涉及到了當事人的賠償問題,所以當事人對於如何計算以及行為人對於誤工費的計算規定都非常的在意,日工資的計算方式也和工作的時間有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