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製血親包含哪些類型

來源:法律科普站 8.68K

擬製血親,“自然血親”的對稱,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係,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但法律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擬製直系血親主要指養父母子女。它是由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收養關係而發生的,養父母子女享有與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擬製血親包含哪些類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