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孩子手續如何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夠順利生育的,如果不能生育的父母可以在一定條件的允許下進行孩子的收養,但是收養孩子有一定的手續要進行辦理,下面大家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來看看收養孩子手續如何辦理吧。

收養孩子手續如何辦理

(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

(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三)收養登記必須嚴格依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

1、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户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

2、涉及到港、澳、台、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3、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四)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關係。

綜上所述,收養小孩需要什麼條件在法律上有着明確的規定,既要滿足收養人的條件,也要滿足被收養人的條件。至於收養小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則必須跟着法律程序走,不能一符合條件就將小孩帶回去了。但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收養小孩的條件,尤其是遇到收養找不到生父母小孩的情況,也有不少人未嚴格辦理收養登記就將收養小孩的,結果被法律認定為拐賣婦女兒童罪。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需要收養孩子的話可以參考小編為大家提供的辦理程序進行相關手續的辦理,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