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3W

現如今中國仍存在很多孤兒,他們從小便失去了親人,多數被安置在兒童福利院、孤兒院等地方。夫妻有收養小孩的想法後,要去了解收養人需要滿足的條件,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收養的,要滿足一些條件才可以收養小孩。為了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成長,有許多不孕不育的夫妻願意去收養他們,給他們幸福的生活。收養關係是父母子女的關係除了基於血緣關係發生外,可以基於法律行為即收養而發生的關係。夫妻有收養小孩的想法後,要去了解收養人需要滿足的條件,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收養的,要滿足一些條件才可以收養小孩。那麼收養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收養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 無子女;

(二) 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1、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2、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

3、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户口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