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原配怎樣才能起訴重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一、作為原配怎樣才能起訴重婚?

作為原配怎樣才能起訴重婚

有證據證明對方構成重婚的才能起訴重婚,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二、對於重婚罪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嗎?

可以到公安局報案,請求公安機關予以調查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的刑事案件。也説是説,對於犯有重婚罪的,公安機關有責任予立案調查,並在證據充分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公安機關不予受理,或者重婚罪的受害一方有證據證明重婚事實的,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重婚人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的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人上事實婚的重婚。

(4)與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其實原配手頭如果沒有重婚的證據,就算是到公安機關報案,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無法立案的。但原配現有的資料可以證明當事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跟他人形成不正常關係的話,憑藉現有的材料,可以到公安機關控告重婚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