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原配偶如何取證小三重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一、作為原配偶如何取證小三重婚?
第一、尋找重婚者與第三者,居住生活的場所,以便進一步取證;
第二、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鄰居打好關係,這樣以便獲得證人證言;
第三、如果重婚者與第三者,有領取結婚證的,則該結婚證可以作為,重婚的證據使用;
第四、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二、刑事案件證據種類
我國刑事證據有以下八種: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鑑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
三、重婚罪的類型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事實上,想追究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的話,最關鍵是要證明小三明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是已婚人士,比如第三者跟自己原本就是朋友關係。至於説取證的方法,並沒有什麼硬性的規定,這得根據當時的情況由當事人自己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