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久適合結婚 - 領取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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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多久適合結婚,領取結婚證?

同居多久適合結婚,領取結婚證?

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各不相同,這麼發問,還真不好回答,得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從同居到結婚的最佳時間應該是一個月到一年之間吧。時間太短了,不便於相互瞭解。時間太長了也不好。特別是對女方不好,容易被男方佔便宜。永遠同居不結婚我不贊同。那樣女方太吃虧了。

同居並不是婚姻的條件,正如婚姻並不是為愛情買保險。做了同居這個決定,就要想到同居要承擔的後果。婚姻對於同居來説應該是個自然而然的過度。如果女人天天去想對方會不會娶自己,不停地問男人,那麼同居生活會過得更加糟糕。

在兩個人結婚以前,一定要有一次長途旅行,在整個的旅程過程中,彼此的性格缺陷就會暴露無遺。同樣在試婚的時候中也是如此。試婚的過程當中一起吃飯一起生活。這是在平常怎麼掩飾都掩飾不了的,必然有性格方面的,或者是身體方面的缺陷暴露出來,這樣就能很好的判斷兩人是否適合做夫妻。如果不適合,那麼還有時間後悔。

二、結婚領取結婚證程序是怎樣的?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不准許委託親友、父母、兄妹、律師和其他人代理進行申請結婚登記。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總之,同居時間不宜過長也不能太長,最適宜的同居時間是一年左右,要想領取結婚證,必須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提交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提供相關的材料,例如,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證、照片。等婚姻登記機構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會為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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