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樣收集重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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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該怎樣收集重婚的證據?

應該怎樣收集重婚的證據

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

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

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4、證人證言,能夠了解重婚事實的知情人範圍主要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雙方同事、鄰居之間。

5、當事人的陳述

二、如何認定重婚行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認定為重婚: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三、犯重婚罪可以附帶民事賠償嗎?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89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提起重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如下: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人;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需要注意的是,賠償範圍不包括精神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還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可以證明重婚的證據種類非常的多,如果對方已經跟當事人領了結婚證了,那能夠證明重婚的證據就是結婚證,所以像這個問題其實得根據當時的情況自己分析的,如果實在不懂得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那隻能到律師事務所,可以請求律師來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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