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訴離婚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不構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訴離婚了嗎

一、出軌不構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訴離婚了嗎?

出軌不構成重婚罪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提起民事訴訟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方出軌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對於離婚案件法院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並不是説只有對方構成重婚罪了,法院才會受理離婚的訴求,而且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出軌本來就不構成重婚。除此之外,平時即便對方沒有出軌,但是有其他導致感情破裂的因素的話,一樣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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