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重婚罪需要賠償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方重婚罪需要賠償什麼?

一、一方重婚罪需要賠償什麼?

構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兩部法律,按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而離婚的配偶還可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為構成了夫妻間貞操義務的違反,主要會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於法官憑藉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鑑定等因素予以判斷。

二、離婚損害賠償注意什麼?

1、過錯種類: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4種情形是婚姻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都不構成婚姻損害賠償責任。

2、時間限制: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婚姻損害賠償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其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或其在一審時未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期間提出,法院調解又不成的,可以在離婚後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責任主體:對婚姻關係破裂存在過錯的一方婚姻當事人、造成婚姻關係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

4、賠償範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婚內損害賠償不受保護。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綜上所述,重婚行為不僅破壞夫妻感情,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作為受害人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要求重婚方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雙方離婚的時候在賠償上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綜合各種因素確定一個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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