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重婚如何申請離婚賠償 -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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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重婚如何申請離婚賠償,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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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重婚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所以對方重婚,不僅起訴離婚時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而且還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那麼實踐中,對方重婚如何申請離婚賠償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對方重婚如何申請離婚賠償

1、對方重婚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首先要明確什麼叫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羣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羣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2、對方重婚申請離婚賠償要滿足下列條件:

(1)請求權人的主體資格。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必須是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一方向有過錯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賠償請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中所指的無過錯方,只能是離婚夫妻的無過錯方。

(2)被請求權的主體資格。

該項損害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請求權的行使必須以當事人有過錯並因此導致離婚的為前提。

此項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並因此導致離婚的,也就是説,只有對方重婚導致離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項權利。

二、以重婚申請離婚賠償怎麼辦

1、以重婚申請離婚賠償的訴訟請求必須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具體來説: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2、以重婚申請離婚賠償的賠償範圍:

(1)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3)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一方重婚,這是法定的離婚過錯行為之一,此時要是導致夫妻離婚的話,那麼無過錯方是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至於對方重婚如何申請離婚賠償,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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