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遺產繼承前把銀行的錢取了出來會失去繼承權嗎
一、子女在遺產繼承前把銀行的錢取了出來會失去繼承權嗎?
在遺產繼承前把銀行的錢取了出來也不會失去繼承權,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情形有:
第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第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第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第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遺產繼承何時開始?
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條的規定,繼承人取得遺產的權利,“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這裏所説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殺害等原因而死亡;後者是指公民因戰爭、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經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三、遺產繼承的原則有哪些?
1、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主要有以下表現:
第一,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均為遺產,全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
第三,繼承權為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義務。
2、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 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 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 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3、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
(一)繼承人的繼承權受法律的平等保護
(二)法定繼承人有平等的繼承權
(三)繼承人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4、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
遺產的繼承發生在父母去世之後,即便是父母在遺囑當中表示把遺產全部留給子女的,子女在知道遺囑的內容以後也不可以提前去行使自己所謂的繼承權,父母還沒有去世的情況下繼承權是不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