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定第一繼承人 - 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什麼是法定第一繼承人,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如果遺產的被繼承人在去世之前並未訂立任何遺囑,那麼,按照相關法律,遺產將根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進行繼承與分配。這時,法定第一繼承人就可以繼承遺產。本站在下文中將對什麼是法定第一繼承人,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進行解答,請您閲讀了解。

一、什麼是法定第一繼承人?

法定第一繼承人即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喪偶的夫或妻對岳父母或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1、夫妻

即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或者妻,已經離婚的或者尚未結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繼承權;依據婚姻法的規定,構成事實婚姻的相互享有繼承權。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相互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養子女與其親生父母相互之間由於沒有法律關係,所以不具有繼承權。

(3)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由於形成撫養關係而相互具有繼承權的,不影響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繼承權。

3、父母

包括非婚生父母,存在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喪偶兒媳、女婿

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與養祖父母之間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

遺產須按法律規定的順序進行繼承:

《繼承法》第10條和第12條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三、法定繼承遺產繼承比例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

《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2、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

這些特殊情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而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對於具備上述條件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必須給予照顧,其實際取得的遺產份額,應當較其他繼承人為多。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勞務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處於相互緊密聯繫狀態,彼此相互關心和照顧。

對於符合上述情況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適當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對被繼承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條件下,如果拒絕履行上述義務,那麼在分配遺產時,不應分給這類繼承人任何遺產,或者僅分給其極少份額的遺產,以此作為對這類繼承人的法律制裁。但應注意,如果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所應取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的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不均等分配。這是繼承人自主自願地行使其繼承權的結果,法律對此不加以干預。

通過對上文的瞭解,法定繼承的順序及遺產的繼承比例都有法可依,但在生活中也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針對繼承人的特殊情況來進行相應的遺產分配。因此,在繼承遺產的過程中,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也能夠幫助我們順利解決遺產繼承的問題,做到少走彎路、心裏有數。以上就是本站對於什麼是法定第一繼承人,以及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這些問題的回答。實際上,繼承問題的複雜性不止於此。如果您還有其他疑惑,可以諮詢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遺產繼承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