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與代位繼承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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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主要有以下幾點的區別:
1、兩者的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相同。
2、兩者所要繼承的內容不相同。
3、兩者繼承人適用的範圍是不相同的,代位繼承一般只可以發生與被繼承人有直系親屬或者是擬製血親的子女範圍以內,例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而且代位繼承是不會受到輩份限制的,均可成為代位繼承人;轉繼承人卻不僅僅限於有直系血親或者擬製血親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範圍之內。
4、兩者的基礎定義不同。
代位繼承指的就是被繼承人的子女早於被繼承人過世的,則一般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替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定的繼承製度,一般有可以稱為間接繼承、或者承租繼承;轉繼承一般指的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之前,因為其個人一種原因導致還沒有得到遺產就被宣告死亡的,其應繼承份額轉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轉繼承與代位繼承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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