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出售需要死亡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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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房產出售需要死亡證明嗎?

繼承房產出售需要死亡證明嗎

繼承房產出售時不需要提供死亡證明,辦理繼承房產過户時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出售繼承房產之前繼承人得先辦理過户登記,繼承房產過户登記的流程是:

1、到被繼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死亡證明。

2、攜帶死亡證明,繼承權證明,房產證,身份證到房管局辦理過户登記。

二、繼承房產出售怎麼辦理過户登記?

1、簽約。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2、核查。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户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3、交税。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税費,税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税費構成是不一樣的。目前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税、營業税、契税、印花税、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等;

3、登記辦理產權轉移過户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三、沒有遺囑哪些人有權利繼承遺產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事實上,在繼承人已經對遺產房辦理了過户登記了的情況下,以二手房出售的過程中就不需要考慮這套房子是以繼承方式取得的,繼承房產的出售跟一般的二手房買賣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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