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設立遺囑如何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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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在設立遺囑如何收費
1、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費150—200元。
2、保管遺產,由雙方協商收費。
3、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200—300元。
4、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遺囑公證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受脅迫、欺騙違背遺囑人真是意願的,公證處不予公證;
2、遺囑處分的財產,應是個人財產,如是共有財產,則遺囑中只能處分其中屬於遺囑人個人所有的部分;
3、遺囑人立遺囑時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4、夫妻或其他財產共有人同時申請遺囑公證的,應當分別設立,處分屬於各自的財產份額,一般不得共同設立一份遺囑;
5、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可以指定將財產遺留給受益人個人,而不歸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遺囑生效前,遺囑人可依法變更或撤銷遺囑,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7、公證員將根據立遺囑人的狀況決定立遺囑時是否需要進行現場錄音或錄像;
8、不宜公開的遺囑,立遺囑人本人應注意保密。
遺囑在辦理時,應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具有民事效力,能夠清楚的表達自身的意願設立遺囑。設立人在辦理時,應説明自身遺產的分配,繼承人員範圍,繼承人員繼承財產數額等遺產分配。其他繼承人員也應協商遺產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