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父母遺產繼承屬於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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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父母遺產繼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新婚姻法父母遺產繼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繼承的父母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父母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可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父母去世後子女繼承房產要交多少税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税:證過5年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税: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

未過5年:估價×1%

説明:繼承房產過户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税。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徵税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在使用和處置夫妻共同財產時,也是需要徵求配偶的意見,當一方出現了惡意轉移或者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時,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這樣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雙方在分割上出現了糾紛時,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方式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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