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遺贈協議應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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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遺贈協議應注意什麼

遺贈協議是雙務的,它是公民生前處理自己財產的行為。通常用於無生活來源的人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互助扶養關係。因此,在簽訂遺贈協議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些事項。那簽訂遺贈協議應注意什麼呢?如果因為遺贈協議而發生糾紛,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訴訟。那麼該如何提起遺贈糾紛訴訟呢?請看以下內容吧。

一、簽訂遺贈協議應注意什麼

遺贈協議是指遺贈人與受贈人達成的在遺贈人死亡後將其財產贈送給受贈人,受贈人負責遺贈人生前生活費用或者其他附帶條件的協議。

簽訂遺贈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贈協議的標的物必須是遺贈人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某種權利,遺贈人不能把不屬於自己或者自己無權處理的財產和權利贈送他人,否則,構成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2、遺贈人有負責遺贈財產完好的義務。要明確終止、變更協議的條件。

3、合同中要寫清楚遺贈人有權處理財產的證明文件,確保遺贈行為的合法有效。

二、如何提起遺贈糾紛訴訟

遺贈糾紛是指遺贈人在設立遺囑或其繼承人在實施其遺囑過程中產生的糾紛。

遺贈是指自然人以遺囑的方式將其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於其死亡後發生效力的民事行為。立遺囑的自然人稱為遺贈人,指定贈與的財產為遺贈財產或者遺贈物。

1、管轄

因遺贈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34條關於專屬管轄的規定,由遺贈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遺贈財產、遺贈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適用

處理此類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繼承法》第16條,以及最髙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6條、第43條的規定。

3、確定該案由應當注意的問題

遺贈是一種單方民事行為,只要遺贈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遺贈雖是遺贈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但於遺贈人死亡後才發生效力。遺贈人可以將其財產贈與國家、集體,也可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但不能贈與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人。遺贈是無償給予他人財產的行為,是以特定的受遺贈人為受益人的贈與行為。

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應注意的是,遺贈是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法律效力。遺贈不僅可以單方面訂立遺囑,而且還要以隨時變更遺囑的內容,或者撤銷原遺囑,另立新遺囑。由於時間關係,今天就為您介紹到這。如果您還有什麼疑問,建議諮詢律師,相信他們會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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