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起訴費用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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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起訴費用誰出?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在民事、經濟、海事、行政訴訟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繳納的費用。
(1)受理案件的費用;
(2)其他訴訟費用。
經濟制裁的實質是敗訴方當事人對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承擔合理的責任。訴訟費用一般由公訴人在預審案件交納後,根據財產數額收取。訴訟費用由法院決定。
根據《訴訟費用支付辦法》,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自願承擔。部分勝訴和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中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判決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受理案件的費用,通過調解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減半支付。法律依據:第十三條“法律訴訟費用的支付”驗收費用應當按照以下標準:產權案件的數量或價格根據訴訟請求的數量應當分階段按照下列比例:
1.超過一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2.5%支付;
2.超過10萬至20萬元的部分按2%支付;
3. 超過20萬至50萬元的,按1.5%的比例繳納;
4.超過50萬至100萬的部分按1%支付;
5. 超過100萬至200萬的部分按0.9%支付;
6. 超過200萬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的比例支付;
7.超過500萬至1,000萬歐元的部分以0.7%的利率支付;
8. 超過1000萬至2000萬美元的部分按0.6%支付;10.超過2000萬的部分按0.5%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