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房屋立遺囑怎麼才有效
一、老人房屋立遺囑怎麼才有效
只要符合法定的遺囑格式,老人怎麼立遺囑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立遺囑人(姓名、別名、曾用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
為了______,特請______和______作為見證人,並委託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律師代書遺囑如下:
1、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價值及特徵:______
2、立遺囑人對所有財產的處理意見:______
3、其他説明事項:______
本遺囑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
立遺囑地點:______
立遺囑時間:公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遺囑人(簽名並捺右食指印)
見證人(簽名,無利害關係人不得少於二人)
代書人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書房產遺囑注意事項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標題。寫明“遺囑”或者“________遺囑”。
(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
2、正文。
(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
(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
(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
(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
(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
3、尾部。
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
(二)、自書遺囑的其他注意事項:
1、自書遺囑中所處理的財產必須是自己的合法財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近年來,財產的表現形式呈現多樣化,比如股權、證券等等,遺囑人只能處理個人所有的財產。在司法實踐中,有些遺囑人缺乏這方面的意識,或是由於我國傳統“大男子”主義的影響,在立遺囑之時,根本沒有想到首先應該先將屬於配偶的部分財產析出,否則一旦發生糾紛上公堂,易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的後果。除此之外,遺囑人在立遺囑時,應儘量涵蓋所有遺產,同時具明遺產分配的比例等。
2、遺囑的簽名
我國的習俗強調簽名,不認可蓋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遺囑人沒有簽名,儘管遺囑內容真實,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無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書遺囑有些許改動的,建議在改動的地方簽名、按手印,同時註明改動的日期,但最好還是重新再訂立一份遺囑。
3、自書遺囑的時間尤為關鍵
自書遺囑一定要寫明確切的日期,註明年、月、日。通過日期,我們可以判斷出遺囑的效力。司法實踐中,因未寫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確切而認定不滿足遺囑的形式要件,判決遺囑無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筆者建議應該嚴格依照法律條文來書寫,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另外,對於日期的塗寫、更改,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
4、自書遺囑的時候最好有專業人士指導
在中國很多人都是在自己年紀大的時候,或者是自己生病的時候再立遺囑。在這裏告知大家一下,立遺囑一定要趁年輕,這樣對誰都好。再或者是在自己還活着的時候,直接把自己的財產過户給自己的子女也可以,省了立遺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