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不收怎麼證明30天之前提交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辭職報告不收怎麼證明30天之前提交的?

一、辭職報告不收怎麼證明30天之前提交的?

如果主管不收可以找2名以上的見證人,讓見證人看見當事人將離職報告遞交給主管了主管不收,當事人可以將離職報告放在其桌子上。自己做好記錄,留好照片或視頻。

給主管發郵件,同時給主管的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附上離職證明掃描版或拍照版。

用掛號信將離職證明原件寄給當事人的主管,留好存根,同時,以郵件和微信的方式,説明當事人已經寄出了辭職信,附上掛號信的存根照片。一定要是掛號信。

以上這3種方式,是可以證明當事人是在30天之前提交的辭職報告。

二、辭職需要哪些手續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通知一定要採取書面形式,並保留副本,建議要求單位簽收。如果單位不簽收,則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郵寄一份。

2、通知期內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3、要與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保留交接清單。

三、公司辭退員工的條件

在勞動者存在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存在其其嚴重損害用人單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其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當事人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主管部門不收取,那麼當事人最好是可以通過網絡郵件的方式或者是發微信進行辭職,網絡上會自動刷新當事人提交郵件或者發微信的時間,在提交了辭職報告的郵件之後,就可以在三十天到期時去辦理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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