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亡後的財產必須分割 - 繼承順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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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亡後的財產必須分割,繼承順序是什麼?

妻子死後留下的財產歸屬於遺產。作為丈夫具有分割妻子遺產的條件,但是妻子的遺產受益人並不侷限於丈夫一人。孩子和妻子父母都有權利對妻子遺產進行分配。那麼妻子死亡後的財產必須分割,繼承順序是什麼?下面跟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妻子死後財產如何分配?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不存在,則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順序的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民法典》第1131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為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二、什麼情況下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產

在繼承糾紛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遺產的分割應按遺囑的內容執行;在法定繼承中,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和份額來分配,同一順序的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況可以多分的遺產:

1、對生活有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再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繼承順序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妻子沒有留下遺囑,財產分割主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進行分配。其中丈夫、孩子以及父母為財產的第一繼承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等為第二繼承人。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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