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撫養哥哥弟弟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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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姐有撫養哥哥弟弟的義務嗎?

姐姐有撫養哥哥弟弟的義務嗎?

哥哥姐姐一般情況下是沒有撫養弟弟妹妹的義務,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的撫養義務由其父母承擔,除非是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哥哥姐姐有負擔能力的,有扶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在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應由他們的父母撫養,因而他們相互之間不發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是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

二、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確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具體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哥哥姐姐沒有,要想確認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條件以及孩子的個人意願。對於八週歲以上的兒童來説,如果雙方對撫養權爭執不下,要充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願,進而確定撫養權的歸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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