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哥哥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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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婚哥哥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嗎?

已婚哥哥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嗎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由這條規定可以看出,無論是兄、姐對於弟、妹的扶養義務,還是弟、妹對於兄、姐的扶養義務都不是絕對的,而是附有條件的。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有三個: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弟、妹對兄、姐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也有三個:

(1)弟、妹是由兄、姐扶養長大的,如果兄、姐對弟、妹不曾履行扶養義務,弟、妹對兄、姐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弟、妹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也不負有扶養兄、姐的法定義務;

(3)兄、姐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如果兄、姐只是沒有勞動能力但有生活來源,或者兄、姐雖無生活來源但有勞動能力,弟、妹對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養義務。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弟、妹對兄、姐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二、什麼是撫養義務?

狹義扶養義務主要是指的平輩之間的相互撫養,比如説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而並非是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關係。廣義的扶養包括贍養、扶養以及撫養。

三、具有撫養義務的兄弟姐妹的範圍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在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應由他們的父母撫養,因而他們相互之間不發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是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當然,法律對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的規定,主要是從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來確定的,因為他們是血緣關係最密切的同輩旁系血親。對於半血緣的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以及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間也將產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

通過上述資料,相信大家對已婚哥哥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嗎的問題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可以看出在我國相關法規的規定當中,如果弟弟屬於未成年人,又父母雙亡的情況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哥哥符合撫養標準的話,是應該對弟弟進撫養義務的。兄弟之間是屬於直系親屬關係,即使沒有法律法規上的約束,也應該進行互相的幫助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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