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家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一、對於家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對於家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算

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孩子歸誰撫養首先是看你們雙方是否都想要孩子,還是隻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協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週歲以上的徵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以後,如果孩子不滿兩週歲的,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週歲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按最有利於未成年女子的原則判決。已滿八週歲的,要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會對孩子不利,法院會判給沒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上文所説的,家暴方一般是不會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一般會根據孩子的個人意願、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協商情況來決定誰來撫養孩子,以保護孩子的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