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監護人公證多久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一、法律規定監護人公證多久有效?

法律規定監護人公證多久有效?

法律規定監護人公證正常情況之下是永久有效的。原則上公證認證沒有有效期。

只要公證沒有依法撤銷,它就是有效的。公證本身沒有時效,是隨着被公證的對象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託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認證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後再申辦領事認證。

公證書的有效期並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後,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並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

二、監護人證明書辦理規定是什麼?

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

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審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

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應當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對於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以下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監護人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的嚴格的,畢竟監護人將會嚴重的影響到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如果要想對於監護人進行公證的話,那麼公證方面的時間是沒有限制性規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