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怎樣爭取小孩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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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訴訟怎樣爭取小孩撫養權?

離婚訴訟怎樣爭取小孩撫養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的時候,如果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好就是多照顧孩子,增加和孩子的感情等等。在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時候,一般是看哪一方可以給與孩子更好的照顧,成長環境更好,所以當事人應該在這些方面下手。

在審理離婚糾紛中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時,需要遵從幾個原則,即應當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子女撫養權問題,並作出具體規定。

二、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撫養費支付標準是多少?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鬧離婚,協商不成的往往要起訴解決,在撫養權上發生爭議,也可以由法院判決。為了拿到撫養權,原告可以舉證自己有利於撫養,包括收入狀況,家庭環境等,並可以收集對方不利於撫養的證據,交給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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