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不帶孩子需要付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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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離婚不帶孩子需要付撫養費嗎?

夫妻雙方因為感情破裂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除了對財產進行分割之外,就要明確子女撫養權的歸屬。通常情況下,女方會拿到孩子的撫養權,並且由男方按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是也有特殊情況,就是女方提出不要孩子,那麼女方離婚不帶孩子需要付撫養費嗎?接下來我們一起聽聽小編的説法。

一、女方離婚不帶孩子需要付撫養費嗎?

1、女方離婚不帶孩子需要支付撫養費;

2、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3、根據司法解釋,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在夫妻離婚案件中,不管是哪一方,只要沒有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就應該承擔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對於有固定工作的,通常是按照當事人月收入的20%到30%確定撫養費金額,並且都應該按時支付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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