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要孩子撫養權不離婚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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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要孩子撫養權不離婚是否合適

生活當中,多數夫妻為了孩子都選擇不離婚,即使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冷若冰霜,但是仍然為了孩子表面上在維持這個家庭。其實這樣做也真的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但是並不一定這樣做就真的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因為本身孩子的成長環境對身心的影響就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為了要孩子撫養權不離婚是否合適?

一、為了要孩子撫養權不離婚是否合適?

如果家庭中沒有愛,甚至充滿懷疑,暴力

那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比提早離婚要可怕無數倍。

所謂的為了維持家庭的完整,其實就是在坑害自己的孩子

二、怎麼樣爭取小孩撫養權?

法院會考慮雙方的工作性質、工作穩定性、經濟狀況等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判決歸誰撫養,因此可以從這些方面着手收集證據

(一)雙方基本條件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經濟條件、教育程度等差異可能會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較高,可以對孩子學習方面進行指導。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四)孩子的意見

這一點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如果僅僅就是為了孩子但是夫妻雙方已經真的沒有什麼感情的話,還是建議選擇離婚的比較好。因為即使離婚了,也是可以依法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孩子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當中長大,這其實是變相的在坑害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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