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嚴重疾病撫養權會受到影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抑鬱症嚴重疾病撫養權會受到影響嗎?

離婚案件種孩子撫養權的爭取,一般都是雙方當事人除了財產問題之外第二重要的關注點,如果兩人有兩個孩子的,一般一人一個是比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一個孩子的,兩方當事人對於孩子和誰生活的分歧往往很大。那麼,抑鬱症嚴重疾病撫養權會受到影響嗎?詳情參考下文。

抑鬱症不一定影響孩子撫養權的取得,但如果抑鬱症嚴重到不能自理,本身也沒有經濟來源的,法院肯定不會判給嚴重抑鬱症患者的。

關於孩子由誰撫養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雙方條件進行判決。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主要看抑鬱症嚴重到哪種程度,如果不影響生活,並且能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的,一般都不會影響法院的判決,如果抑鬱證嚴重到不能自理,性情大變,那是非常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的,在這種情況下,是無法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的。所以,抑鬱是否影響孩子的取得,主要還是看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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