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標準離婚探視權協議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最標準離婚探視權協議是怎樣的

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探視的問題幾乎是大多數離婚協議無法逃脱的問題,許多夫妻在這個問題上難以達成共識,引起許多糾紛。實際上,關於子女的撫養和探望,《婚姻法》是有十分明確的規定的,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一下子女探望權,以及為大家提供一份最標準離婚探視權協議。

一、子女探望權包括哪些內容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婚姻法》的這一條,規定了探望權的以下內容:

(一)探望權的主體:是指已離婚的父或母與其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予以配合。

(二)探望權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權的主體執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或雙方生效協議的實質性內容。

(三)探望權的恢復,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後,由人民法院通知雙方,繼續恢復執行生效的離婚判決的行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時間。

二、最標準離婚探視權協議

1、孩子______由____(男/女)方撫養,隨同____(男/女)方生活,由____(男/女)方負責孩子撫養費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相關撫養費用全部由雙方共同負責,____(男/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費 元,直至孩子年嗎十八週歲。教育、醫療、保險等大筆資金支出有男女雙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擔。(也可約定由男方或者女方一人承擔)

3、____(男/女)方需負責孩子的撫養直至付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

4、在不影響孩子學習、___(男/女)正常生活的情況下,___(男/女)可隨時探望____(男/女)撫養的孩子。____(男/女)不得無故阻撓,也不得無故拒絕____(男/女)方的探望。

只有瞭解了法律關於離婚後子女探視權的具體規定,才能更好地爭取這份權益。而最標準離婚探視權協議正是這份權利的保障。當雙方進行擬定離婚協議時,一定要心平氣和、冷靜地進行溝通,根據相關規定,作出正確合理的協商,這樣才是對子女的尊重,才能作出對子女最好的安排。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