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拿不出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錢怎麼辦?

夫妻雙方辦了離婚手續,通常要由男方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男方聲稱沒錢的話,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有時候,即使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手段,比如凍結,查封對方財產,也拿不到撫養費。那麼,拿不出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錢怎麼辦?針對這個問題,小編給大家分析下。

一、拿不出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錢怎麼辦?

經人民法院調查當事人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中止執行,要求支付撫養費的一方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如有惡意轉移,可向人民法院,債務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強制也不付撫養費是違法的。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負有撫養子女義務的,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後,在判決或裁定生效之後,仍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方式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1)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2)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户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43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分析了拿不出撫養費法院強制執行還是沒錢怎麼辦這個問題。女方遇到這種情況是比較麻煩的,因為對方實在沒錢,即使法院去執行,也拿不到錢,沒有多大意義。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只能多留意對方經濟收入情況,一旦發現對方有了收入,可以再次申請強制執行。

熱門標籤